bob手机版官网登录bob手机版官网登录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新营业用房智能化、安防及机房工程(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3]K000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新营业用房智能化、安防及机房工程施工,项目投资额约30041126元
招标范围: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新营业用房智能化、安防及机房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大楼项目图纸所设计的信息化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机房系统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吊顶内的桥架管线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全过程必须配合二装施工;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单项合同造价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909:00:00至2023-01-3017:00:00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2-2009: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上发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六楼609室,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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