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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手机版官网登录广州停车配建新规征求意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100%建充电设施

2023-01-04 12:14 已有 人浏览 小编

  bob手机版官网登录bob手机版官网登录bob手机版官网登录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官网公示《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修订稿)。《规定》修订稿提出,对于住宅类项目,整体上适度提高配建停车泊位供给水平,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当100%建设充电设施;中学、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按要求设置临时接送车位;同时大幅度提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停车配建指标,鼓励医院多建车位,保障就诊人员车辆停放。

  根据《规定》修订稿,将此前两类管理分区细化为三类管理分区,停车配建指标实行分区域差别化管理,不同管理分区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应当按照所在管理分区配建指标进行规划建设。

  一类区,公共交通可达性高,为停车供给严格控制区,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采取上下限控制,控制出行车位供给水平,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

  范围包括广园快速路-科韵路-黄埔涌-新港路-昌岗路-珠江西航道-内环路围合区域。

  二类区,公共交通可达性弱于一类区,优先引导公共交通出行,为停车供给适度发展区,停车配建指标采取下限控制,适度增加车位供给,在保障基本车位的同时,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

  范围包括华南快速干线三期-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广明高速公路-广佛行政边界围合区域(除一类区以外区域);黄埔区永九快速-凤湖一路-广佛快速-人才东路围合区域;花都区许广高速-三东大道-凤凰北路-新街河围合区域;从化区从城大道-从化大道-北星路-旺城大道围合区域;增城区新村路-增江-爱民大道-增派大道围合区域、京港澳高速-环城路-新沙大道-穗莞行政边界围合区域;番禺区南沙港快速-东环路-富怡路-西环路-市桥水道围合区域;南沙区下横沥水道-S111-进港大道围合区域。

  三类区,公共交通可达性较弱,为停车供给宽松调节区,停车配建指标采用下限管理,在保障基本车位的同时,允许多建停车泊位。范围包括市域范围内除一类区、二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规定》修订稿提出,建设项目的停车指标管理结合停车分区细化进行优化调整。建设项目应当在用地范围的适当区域内配建装卸货泊位、临时接送车位(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旅游巴士停车泊位、救护车位。

  50%以上用地面积在已建成或者已正式立项批准建设的城市轨道站出入口500米范围内的办公及商业类建筑,停车泊位配建指标可以按照不小于80%的比例配建停车泊位。

  《规定》修订稿还明确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当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泊位比例不低于30%。

  《规定》修订稿要求,住宅类建筑物访客车位不得售卖,且不得作为固定专用车位使用,泊位规模占总配建停车泊位的比例为3%-5%。

  此外,住宅类建筑不宜设置机械式停车泊位,确实受建设条件限制必须设置机械式停车泊位的,应该严格控制设置比例并不宜大于10%;非住宅类建筑可以设置一定比例的机械式停车泊位,设置比例不宜大于60%。

  《规定》修订稿提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大中专院校等项目改扩建阶段,建设条件允许的,可以统筹考虑地块内部的停车需求适当增补车位。

  医院类停车配建指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类:三个分区均大幅度提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机动车指标,保障就诊人员车辆停放。指标不设上限,鼓励医院多建车位。

  学校类停车配建指标——幼儿园、小学、中学类:衔接市教育局《广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小学、中学类计算单位调整为“泊/班”,大幅提高配建指标,三个分区指标统一,不设上限。将幼儿园独立为一小类,并提高幼儿园类指标。明确鼓励配建车位作为临时接送车位使用,解决瞬时集中停放需求。

  《规定》修订稿明确,中学、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建筑物应当按照附表要求设置临时接送车位(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少于5个的按照5个设置,并结合场地整体方案统筹布局,不得占用市政道路用地。学校类建筑鼓励在交通等专项论证、环境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利用地势高差、采用全地下或者半地下方式在操场等室外活动场地下方建设停车场,并且相应设置学生接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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